
昨天,買了一隻新的NDS遊戲回家。那就是NDS版的惡魔城了。在我有印象之中,我對上的一隻惡魔城也是在手提遊戲機裏邊玩的,而且已經是GBA初代黑白那個時代了。我真的估不到現在又有機會可以一嘗玩惡魔城的滋味了。雖然,惡魔城在play station 2也出過了多個版本,而且還要是3D的。但在我的心目當中,2D的惡魔城才是最令人回味的。所以,我差不多在沒有細想的情況下就把它帶回家裏來。雖然,在玩法上就根本沒有什麼特別的創新原素在裏頭(雖然已經加入了一點touch screen的原素),但我仍是覺得這是隻不可多得的遊戲。
我本身很喜歡玩電子遊戲,而且我亦覺得遊戲本身的內容比起畫面來得重要。所以,我亦曾經喜歡過那叫”mod”的文子網上遊戲。在那裏邊根本就沒有畫面,只有一堆堆的文字說明你遇到什麼,你現在身在何處等等。還有,在打鬥的時候根本就像在看著武打小說一般。你要不停的靠幻想去進行你的遊戲。在那時最熱玩的,我相信就是金庸群俠傳了。畢竟,金庸筆下的人物實在很適合用於遊戲當中,而且亦很容易令太家產共嗚。大家怎樣也能很容易地說出一兩個金庸的故事,數個金庸筆下的人物來。
雖然,現在已經不能像少年時般一玩就是十數小時。但我是比較喜歡現在的遊戲方式多一點。因為玩在的遊戲都著重互動,現在就連小小的一部手提遊戲機都擁有無線技術,為的就是隨時可以和別人對打或合作來產生互動。那總比起以往每個人都只躲在家中自顧自的玩著來得有人性一點。電腦畢竟是電腦,你知道了那個模式就可以擊敗它,很快它的樂趣立刻減少了很多。所以,我曾經有一段時間都很沉迷在網絡遊戲當中,因為當中突然有了很多的變數,而且能和一把活生生的人合作是很有樂趣的。雖然,那曾經花掉了我不知多少的時間。但那一種體驗仍然是值得回味的。而且,在當中我體驗過不同國家文化上的差異。日本人和美國人在對待遊戲的態度就已經很不同了。他們待人處事的方式亦有很多不同之處,你可以在遊戲當中體會別人的文化是一種很有趣的體會。
現在若然是我病倒了,你不用給我什麼藥物,你只要給我一個好玩的遊戲,那我的病就會自然的好起來。








